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经由我国常驻世贸组织(WTO)代表团向WTO提交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第6份出价。本次出价首次列入大学、医院和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全部列入出价,门槛价也降至参加方水平。同时,扩大了中央政府实体覆盖范围,增加了5个省(出价省份达到19个),还增列了服务项目,调整了例外情形。这份出价范围已与参加方一般出价水平大体相当。
根据WTO公布的该份出价清单,附件1罗列了涉及的中央政府机构名单,共计63家;附件2罗列了涉及的地方政府机构名单,包括北京市的32家机构,天津市的32家机构,辽宁30家,上海34家,江苏32家,浙江33家,福建32家,山东30家,广东31家,重庆34家,此外还包括河北23家、黑龙江26家等等;附件3罗列了涉及的其他机构,包括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等。
GPA是WTO的一项多边协定,目标是促进参加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加入GPA谈判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采购开放范围(GPA称为出价)及国内相关法律调整。我国于2007年底启动加入GPA谈判并提交首份出价,2013年12月提交第5份出价。
对于此份出价清单,美国有评论指出,中国提出的第6次出价清单大大降低了外国供应商在中央、地方及其他政府机构采购中的门槛,除了增加了出价的省份外,还增列了5个服务项目和7个建筑服务子项目,也取消了此前对中央政府机构采购的一些限制,但新的出价仍未满足美国、欧盟及其他GPA成员关于中国开放其主要国有企业(SOEs)采购的要求。评论称,出价在附件3中增加了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及一些医院和大学等机构,而其他GPA成员通常在该附件中罗列的是其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