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了两个方面情况:一是去年以来商务部开展经济外交工作的一些新的进展情况;二是2014年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并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10个热点敏感问题。现就贸易摩擦相关问题摘录如下:
关于2014年应对贸易摩擦的情况
2014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97起。其中,反倾销61起,反补贴14起,保障措施22起,涉案金额104.9亿美元。此外,中国产品还遭受美国337调查12起,欧盟发起的反规避调查和反吸收调查各1起。
去年,中国遭遇贸易摩擦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贸易保护主义有所升温。2014年,世界经济弱势复苏,贸易保护主义升温。一些贸易大国强化贸易救济调查执法,加大对国内产业保护力度,针对我国的调查数量依然较多。二是高科技产品成为摩擦的新热点。中国输出光伏产品、风力发电机组、手机等高科技产品相继遭到贸易救济调查。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三是影响产业范围很广。五金矿产、化工、机电、轻工、纺织、医药保健、食品土畜类产品遭受调查案件分别为38起、23起、17起、13起、3起、2起和1起,其中,涉及钢铁和钢铁类产品案件是最多的,有27起,涉案金额23.2亿美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环境趋紧和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相互叠加,中国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案件的数量将会继续保持高位。一定程度上讲,贸易摩擦多发高发是中国成为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后的一种伴生现象。我们要继续秉持互利共赢的原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开展对外交涉和磋商,坚持通过业界对话与合作化解争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务实、有效地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回应热点敏感问题
商务部认定多家中国企业对美国出口轮胎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初步作出裁决,决定对中国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最高87.99%的反倾销关税。欧盟调查机构近期也对中国输欧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一些媒体希望能够介绍这两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了解商务部对案件的态度。
答: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中国应诉企业税率为19.17%和36.26%,全国统一税率为87.99%,多家应诉的国有企业被拒绝给予平均税率,而适用于全国平均税率。我们也注意到,此前欧盟调查机关在2014年12月中旬对中国输欧光伏玻璃发起了反倾销再调查。
中方对上述案件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美轮胎案从立案到裁决都存在诸多瑕疵和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第一,申请人为美国工会组织,并非美国轮胎制造商,而且美国国内轮胎企业不支持立案,只是在工会压力下被迫保持中立。第二,数据显示,美国国内轮胎企业盈利状况良好,中国进口产品并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第三,美国调查机关无视世贸组织的相关裁决,仍坚持不合理做法,拒绝给予涉案的中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待遇。
在此我们必须指出,2009年美国曾对上述中国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对中美经贸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这是有过教训的。希望美方能够吸取前车之鉴,审慎处理此案,避免再次破坏两国相关产业的贸易与合作,制造中美贸易的不和谐因素。
对于输欧光伏玻璃的反倾销调查,中方希望欧方严格依法调查,给予中国企业充分的抗辩机会,并客观地审查企业相关数据,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